东南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志愿确认的通知

发布单位:招生办编辑:发布日期:2018/06/18浏览量:13587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东南大学2018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要求,考生须于6月19日进行东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志愿确认。现就具体确认工作说明如下:  

1、考生须于6月19日24时前在报名系统中对报考东南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进行最终确认,即表明填报我校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志愿,确认一经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包括但不限于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和昆山杜克大学等7所高校的综合评价录取。

未确认的,即视为自动放弃东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2、考生须于6月19日00:00-24:00下载打印本《东南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志愿确认表》,由考生及监护人双方签字,并将签字确认后的志愿确认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或拍照,于6月19日24: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zhaoban_seu@163.com,并以“考生身份证号+考生姓名”的格式命名邮件。扫描件或照片的内容须清晰可见。

3、如考生过时未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东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资格,我校不再接受考生任何理由的事后修改。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6.18

志愿确认具体操作步骤:

1、打开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登陆考生个人账户。

 

 

2、进入“综合评价”模块,点击“志愿管理”。

 

3、在“东南大学”志愿模块,点击“查看详情”。

 

4、点击“打印准考证”-“东南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志愿确认表”-“下载PDF版的准考证并打印”。

 

5、打印《东南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志愿确认表》,考生及监护人双方签字,并将签字确认后的志愿确认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或拍照,于619日晚24: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zhaoban_seu@163.com,并以“考生身份证号+考生姓名”的格式命名邮件。扫描件或照片的内容须清晰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