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初审合格名单公示

发布单位:招生办编辑:发布日期:2023/05/25浏览量:15266

各位考生:

根据《东南大学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名单。考生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查询个人审核结果。

公示时间:2023525-530日。公示期间,若对名单有异议,请联系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箱:zhaoban@se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综合评价+报名号+姓名”

重要提醒:

1、确认考试:5月29日、30日每天8:30-22:00,5月31日8:30-17:00,初审合格的考生务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服务平台(https://gk.jseea.cn),确认东南大学志愿和报考高校志愿顺序。考生确认东南大学志愿并参加东南大学测试,我校即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和本简章程序进行选拔和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东南大学志愿的考生,即视为放弃综合评价招生资格。

2、交费:531日至65日,初审合格的考生须登录阳光高考平台特殊类型综合评价报名系统交费。综合评价测试费标准为人民币60/人。未按时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3、打印准考证:已确认东南大学志愿且已交费的考生请于68610登陆阳光高考平台特殊类型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4、测试安排:测试时间为611日,测试地点: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具体测试安排提前公布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5、东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测试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东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学校招生政策以及考核相关通知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b.seu.edu.cn/发布为准,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号码:4006910286,咨询或答疑以此号码为准。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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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综评初审通过名单发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