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东南大学2019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要求,考生须于6月19日进行东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志愿确认。现就具体确认工作说明如下:
1、考生须于6月19日24时前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中对报考东南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进行院校志愿最终确认,确认即表明填报我校综合评价录取高考志愿。高考出分后,按照我校招生简章中的录取规则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包括但不限于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8所高校的综合评价录取。未确认的,即视为自动放弃东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2、考生须于6月19日00:00-24:00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东南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志愿确认表》,由考生及监护人双方签字,并将签字确认后的志愿确认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或拍照,于6月19日24: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seuzhaoban@126.com,并以“考生身份证号+考生姓名”的格式命名邮件,扫描件或照片的内容须清晰可见。邮件是否收到以我校邮件回复为准。
3、一旦确认后我校不再接受考生任何理由的修改。
4、如考生过时未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东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6.18
附志愿确认具体操作步骤:
1、打开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登陆考生个人账户。
2、进入“综合评价”模块,点击“志愿管理”。
3、在“东南大学”志愿模块,点击“查看详情”。
4、点击“打印准考证”-“东南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志愿确认表”-“下载PDF版的准考证并打印”。
5、打印《东南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志愿确认表》,考生及监护人双方签字,并将签字确认后的志愿确认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或拍照,于6月19日晚24: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seuzhaoban@126.com,并以“考生身份证号+考生姓名”的格式命名邮件。扫描件或照片的内容须清晰可见。邮件是否收到以我校邮件回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