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2021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志愿确认的通知

时间:2021-06-16浏览:29902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东南大学2021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要求,考生须于6月17至18日12时前按照要求填报并确认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志愿。现就具体填报和确认工作说明如下:

1、考生须于6月17至18日12时“东南大学招生报名管理”系统(http://bkzs.seu.edu.cn/bkzs/sys/zsbmglappseu/login/index.do中对报考东南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进行院校志愿最终确认,填报和确认志愿即为东南大学综合评价的高考志愿。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2、620日前,我校在确认学校志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学校测试成绩和院校专业组志愿,分别以不超过各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4倍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各院校专业组的入选考生名单,并按照要求进行公示。

3、高考出分后,对于入选各院校专业组的考生,依据各专业组的计划划定各专业组的录取资格线。对于录取的考生,我校依据录取资格线上考生的高考文化分和确认的院校专业组中的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 的原则安排专业。

4、我校将在高考成绩公布后按照省教育厅规定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完成录取。凡被录取的考生,不论高考成绩如何,均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录取。我校也不接受任何理由的志愿修改和放弃申请。

5、考生须在617日00:00-6月18日12:00期间“东南大学招生报名管理”系统(http://bkzs.seu.edu.cn/bkzs/sys/zsbmglappseu/login/index.do)中的“志愿申请”中选择“综合评价志愿确认”,按照要求进行志愿确认,并上传由考生及监护人双方签字的《东南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志愿确认表》(由考生选择志愿后系统自动生成)和考生本人身份证正面扫描件或照片,扫描件或照片的内容须清晰可见,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

6、如考生过时或未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东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6.16


附件:东南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志愿确认操作步骤

1、登录东南大学招生报名管理系统(网址:http://bkzs.seu.edu.cn/bkzs/sys/zsbmglappseu/login/index.do),本系统无需重新注册,直接登录即可,账号为考生登录阳光高考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注册手机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输入验证码,点击“登录”;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2、进入系统后点击右上角志愿申请”,在对应的“志愿确认”模块点击“申请”操作;

(注意:申请时,请注意开始及结束时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志愿申请操作)

  


3、在申请信息中,学生可根据个人意愿顺序选择专业组及专业志愿。填报时先勾选的专业组视为第一专业组志愿,依此类推。在已选择的专业组下可选择其包含的专业志愿(拖动可进行排序,排第一位的专业志愿视为第一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核实专业组、专业志愿选择及排序无误后,点击保存打印申请表”按钮进行下一步操作;

  

4、当点击“保存打印申请表”按钮后,系统会自动跳转到志愿表页面,学生需确认志愿表信息是否有误,如无误,点击上方“打印报表”按钮,打印、在志愿表最下方“考生签名”、“监护人签名”及签署时间处签字后,切换回志愿确认系统页面;

  

5、点击“上传”,将签字的志愿确认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正面拍照一并上传,点击图片可浏览上传图片,请务必确保上传图片内容清晰可见,核实无误后点击保存”、“提交”按钮,即完成志愿确认;

  


6、提交后,考生可在我的申请”菜单中,查看申请详情,如志愿表信息有误,可在志愿确认规定时间内通过“撤回”按钮撤回后重新申请,截止时间后无法更改,请慎重考虑。考生也可在此页面右侧查看审核状态以及审核意见;